Article 30

In force

不得在主要河流两岸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以及重要的生态景观周边的林地上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种植人参以及非法建筑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