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体现当地民族特色,尊重自然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建筑风格以傣族、彝族传统文化元素为主,集休闲、养生、美食、体验为一体的县城规划建设工作,发展民族风情旅游。
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具有傣族、彝族等民族特色建筑风格的设计图册,并无偿提供给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选用。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