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县城、镇建成区内工程建设的管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施工:
(一)实行封闭式作业,设置冲洗设施,保持运输车辆清洁;
(二)沿街工程建设未经批准,不得占道施工、堆放物品;
(三)施工产生的垃圾、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四)未经批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