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废弃物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场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按照城乡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管 理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