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利用城镇道路、公共场地合理施划公共停车泊位、停车场。

经批准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和公共服务场所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用途。

鼓励街道两侧单位对外开放自有停车场。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