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其他任期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四)有关生产、经营、投资方面的重大决策情况;

(五)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在审计中,为了查明有关事项,有权追溯到法定代表人任期以前的年度,但是应当分清阶段和责任人。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