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邀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流域水质保护重大事件调查,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