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民族团结进步常识、民族发展史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爱国、守法、感恩、团结的宣传教育;

(四)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宣传教育;

(五)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宣传教育;

(六)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其他内容的宣传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