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古城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古城保护意识。

每年七月三十日为阆中古城保护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