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