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按照技术等级证书确定的范围从事社会体育健身服务指导,依法开展下列活动:

组织群众健身活动;

传播科学健身知识;

传授科学健身技能;

开展健身安全指导;

(五)宣传全民健身活动;

(六)引导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市民义务提供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对长期坚持提供义务服务的,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可以给予相应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