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或者参加健身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公共秩序;

(二)遵守场所的规章制度;

(三)合理使用并爱护健身设施;

(四)维护市容环境;

(五)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禁止进行封建迷信、邪教、赌博等违法活动;

(七)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与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