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