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各宗教均不得新增无历史传承的大型宗教活动,不得恢复虽有历史传承但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大型宗教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大型宗教活动是指跨省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集体大型宗教活动。跨省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联合举办,或者有来自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信教公民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