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工作。

鼓励乡镇、农村推广应用清洁能源生活炉灶。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