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自治县鼓励社会集资办学、捐资助学和私人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自治县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侵占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勤工俭学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