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自治县根据本地实际和特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资源,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自然生态优势的旅游产业,享受上级国家机关有关旅游产业的优惠政策。

自治县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划投资开发自治县的旅游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