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招募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困难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征集、血样检测、信息录入、联系确认、捐献随访等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