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学校、医院、社区、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设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