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安全工作,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体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各类旅游新业态的引导,明确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旅游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