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划定城市绿地控制线,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地控制线不得任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照法定程序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