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