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