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In force

在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

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