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公民文明、绿色祭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确定焚烧祭祀品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设置焚烧祭祀品容器。

焚烧祭祀品的,应当在焚烧祭祀品容器内焚烧,减少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