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泊位施划为补充,加强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大中型商贸场所以及公共活动场所公共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