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公共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予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应当综合考虑运营申请企业的运力配置、运营方案、车辆设备、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信用状况等因素,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无法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的,可以采取直接择优授予的方式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