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行道树。

电力、通讯、有线电视、交通等单位因架设线路或者线路安全需要修剪行道树的,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

长的原则,在城市绿化专业单位指导下进行修剪。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