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禁止将排污口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依据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结合技术进步,合理确定近期规模、预测远期规模,比选确定成熟可靠的工艺。

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