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列入名录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特色鲜明,在本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