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在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遇到转弯或者遇有障碍时,可以临时借用其他车道。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在保障公交优先的前提下,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巡游出租汽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其他车辆可以在规定时段外或者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