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电梯事故协助实施应急救援。

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城乡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