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Chapter 3 全民健身设施Article 26In force鼓励居民住宅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开放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开放体育设施的居民住宅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体育设施开放安全、有序,并可以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费用。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