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的决算草案报告,结合听取本级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人民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审查,作出相应决议。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