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等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鼓励在公共场所及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独立的母婴室。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鼓励沿街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车位和厕所。

Local Regulations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