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因生态灾害、突发事件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或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救灾救济机制,并开展生态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