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供需对接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