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服务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或者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保护生态环境、防灾减灾,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行业调查统计等需要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保障和支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阻挠。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