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11In force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重大事项,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应当公开相关信息、进行解释说明,根据需要可以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