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销售奶牛,销售者应当出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从国外、区外引进奶牛应当在指定地点隔离观察,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禁止从疫区引进奶牛。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