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确定具体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按照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电子文本。
每年1月31日前,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将其上一年度制定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