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发现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本条例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处理建议,转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办理,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发现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本条例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有关机关应当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