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每年的12月为自治县义务植树活动月。

自治县鼓励自愿参加义务植树造林,苗木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组织义务植树的单位提供,也可以由公民自带或者其他途径解决。

义务植树种植的林木,归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所有。另有协议或者合同的,按照协议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