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及时制订发布本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提出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划定疫区,发布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发生的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本省公布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实施检疫。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