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人员结构、组织方式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