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修缮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历史建筑造成损坏或者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的,由城乡建设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