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应当落实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

长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应当避让长城保护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