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送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