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承包方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