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区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18